郭兵介绍,2021年8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未公开处理人脸信息的规则或者未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31.探索新赛道孵化培育机制。发挥未来技术学院和新型研发机构作用,开展未来产业趋势研究。建立常态化跨区域场景对接机制,征集医疗、能源、环境治理、交通、金融等行业重大需求场景,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应用示范。加强战略性国际合作,建立未来产业创新合作机制,探索国际共同研发。依托大学科技园、科技领军企业等建设一批未来产业科技园,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孵化高地。支持建设国家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一体化推进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