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寇江泽)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防范汛期水环境质量恶化以及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近年来,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等多条交通主干道长期存在机动车夜间轰鸣行驶“炸街”,产生的瞬时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安宁。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义乌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上述交通干道沿线居民小区划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噪声限值为55dB(A),突发噪声最大声级不得超过70dB(A)。经多次现场监测,上述区域22时-24时之间高频出现机动车瞬时轰鸣,检测数据为74-85dB(A),超过噪声限值,存在噪声污染。上述问题长期存在引发人民群众频繁投诉举报,但始终未得到有效整治。详情